11月22日下午,浙江省科技厅召开2019年度新建省级重点实验座谈会。省科技厅条件处处长曹华芬、副处长张薏萍、我校科技处处长吴家胜、院长宋厚辉以及相关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省重点实验室主任、秘书等参加会议。
曹华芬处长宣读了关于公布2019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结果的通知并授牌。
曹华芬要求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加快推广应用“创新券”,突出需求导向,发挥学科与行业引领带动作用,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省重点实验室实行责任期管理制度,签订责任书。两年期满后由省科技厅组织考核,实行末位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