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农村部与我校动物健康检测中心签署协议,委托我校进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检测任务。8月26日,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8〕54号)等文件精神,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批准第三方兽医实验室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工作的通知》(浙农牧发〔2019〕10号),我校动物健康检测中心正式获得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授权,开展生猪产品、猪肉制品以及农业农村部下达的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工作。
我校动物健康检测中心是2019年全国高校唯一入围并获得农业农村部指定的非洲猪瘟第三方检测单位。动物健康检测中心将严格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范和疫情报告制度,开展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