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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浙江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
作者: 时间:2021-09-26 浏览次数:

9月24日下午,学院党委召开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次学习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浙江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参加了学习和讨论。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苏小菱主持。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并于2021年4月30日起正式施行。

会议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中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此次修改丰富了教育的指导思想、凸显了教育的重要地位、完善了教育方针、充实了教育内容,健全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法律规范和制度要求。也更新大家对法律的认识,深刻认识到在教育教学工作之中要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和思想,遵守职业道德,加强师德修养,做学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明确提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潜力,对全体教师的教书育人使命和创新精神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21年6月10日至11日,浙江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在杭州举行,系统研究部署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通过学习,宋厚辉表示,高质量发展就需要有高质量的高等教育,高质量的高等教育就需要有高质量的领导班子,希望学院教师进一步增强先行探路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践行同一世界·同一健康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抢抓省委“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建设机遇,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深化企业合作和服务,在服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快畜牧种业自主创新等领域作出更大贡献。

其他党委委员围绕学习专题做学习发言,与会人员围绕主题展开了热烈的交流和讨论。